在公共道路上進行掘路工程前,都必須向路政署申請挖掘准許證。
申請人士需經系統登記,然後提交以下文件:
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或申請機構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承建商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2 份掘路工程的圖則
挖掘工程的工期評估和施工計劃
將建議工程交由有關部門作審核和同意後,再將有關申請掘路工程計劃詳情的圖則交予有關機構。
申請人士需在掘路工程前最少 18 個工作天及不超過 4 個月,向路政署提出申請,而申請掘路批核時間約2-9個月。